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4月初,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下发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此规范适用于陕西全省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烟草专卖管理相对人的检查、监督、许可、处罚等执法行为,将进一步规范全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
《规范》明确,从事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专卖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守崇尚法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克己奉公等廉政纪律,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依法行政等职业道德,具备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的行为举止。《规范》还就执法过程中的礼貌用语、语言表达、权利告知词、执法窗口用语等进行了规范。关于专卖执法监督,《规范》明确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情况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