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安徽消息 受暴利的驱使,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冲击和扰乱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破坏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近日,由安徽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王某某、陈某非法经营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5年。
王某、王某某、陈某均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2013年3月,在王某邀约下,王某某、陈某出资共同经营香烟生意。2013年3月间,王某安排王某某驾驶一辆越野车,两次将3000余条香烟销售给在江苏南京经营便利店的王某新(另案处理),价值36万余元。当月,王某等人销售给宿州的王某敢(另案处理)香烟700余条,价值15.9万余元;从王某敢处购买香烟1400余条,运往安阳销售,价值7.6万余元。
2013年4月1日,王某某、陈某驾驶一辆越野车将1896条香烟在运往南京准备销售给王某新的途中,被宿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经估价,这些香烟价值57万余元。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