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新疆消息 新疆阿勒泰海关联合地区烟草专卖局、环保等部门2月18日集中销毁999条、价值14万元的走私香烟,涉税8.25万元。
2月18日一大早,阿勒泰海关的工作人员就忙着将整箱的走私香烟,从仓库内搬运到皮卡车上,运到阿勒泰市垃圾处理厂。为保证走私香烟在销毁的同时,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阿勒泰海关与地区烟草专卖局和地区环保局经过协商后决定,采用碾压掩埋的方法对999条走私香烟集中销毁。
阿勒泰海关副关长刘兆斌介绍:“首先用大型机械碾压,然后再用土埋,进行销毁,这样不会像焚烧那样造成空气污染,同样可以保证香烟销毁。
在销毁现场,记者看到这些香烟的烟体上全部为俄语,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按正规法律渠道进入我国的香烟,烟体上会有“吸烟有害健康”或“关税未付”等字样。
香烟属于限制进口类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