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南涧消息 为维护“春节”期间良好的卷烟经营市场秩序,维护零售客户和消费者利益,确保卷烟销售“量效齐增”。2014年1月7日,云南南涧县碧溪专卖监督管理所与南涧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工商局城区专卖所组成卷烟市场检查专项行动小组对辖区街场异动客户进行突击检查。
图为案件查获现场
图为执法人员细心检查
10时23分,在乐秋乡上虎街市场检查时,对零售客户张某某出示执法证后对其经营铺面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在其经营铺面饮料堆码中的纸箱内查获涉嫌销售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3个品牌33.9条。涉案当事人张某某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卷烟的有效证明。
接着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息,11时05分,对乐秋东升河零售客户皇某某出示执法证后对其经营铺面进行检查,当场在其铺面的杂货堆内查获涉嫌销售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2个品牌4.6条。涉案当事人皇某某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卷烟的有效证明。两个涉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同时,12时16分,专项行动小组根据群众举报对乐秋东升河张某某杂货店进行突击检查,当场在其杂货店的柜台下查获6个品牌4条卷烟。涉案当事人张某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有效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南涧县烟草专卖局依据程序把案件移交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三起案件共查获卷烟42.5条。
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了涉烟违法分子嚣张的气焰,切实维护了诚信经营户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全县卷烟营销实现“量效齐增”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