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保山消息 为认真落实省局调研组对云南保山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所作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保山烟草全系统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现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目标,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云南保山市局(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分层分级建立市局(公司)、县(区)局(分公司)、站所三级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目录的要求,对《办事公开事项目录》、《民主管理事项目录》进一步细化和界定,明确细化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责任部门、监督部门以及时间节点,不断丰富完善公开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四权”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围绕公开事项内容是否全面、重点是否突出,公开范围、形式、时间是否恰当可行和便于操作,先后对市局(公司)18个部门,隆阳、腾冲2个分公司以及板桥、界头、曲石5个烟站(所)的干部职工进行走访座谈,广泛听取意见,以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标准和增强可操作性的目的;
三是明确隆阳、腾冲2个分公司和板桥、界头、曲石5个烟站(所)为新修订“两个目录”后的试点单位,要求试点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面性得到落实、及时性得到保障,保证办事公开事项,民主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常态化;
四是进一步探索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涉及的决策、执行、监督和考核等环节是否体现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规范提升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制度标准清晰可行、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运作规范顺畅、监督落实到位,真正达到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规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