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莱芜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公司)卷烟经营,切实做好明示承诺工作,全面提升内部管理监督整体规范水平,近日,山东莱芜市局内管部门在结合上级规范要求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规范经营明示承诺书。
明示承诺书内容涉及规范卷烟经营和烟叶生产的国家局“五条纪律”、“六项要求”、“六禁一控”和省局(公司)《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所界定的生产经营中不规范的情况,以及市局(公司)《规范卷烟经营二十条》、《规范卷烟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所禁止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明示承诺书的签订范围,既包括全体营销人员,也包括两个区局(营销部)的全体在岗员工和泰山商贸公司的全体员工。明示承诺书明确规定,凡违反所列条款的,依据内管纪律和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签订明示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禁止做”,以及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杜绝内部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不规范经营,增强自律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