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景洪消息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动“六五”普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三个依法”工作的规范运作,云南景洪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了一期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本次培训由市局副局长易云岩同志主讲,围绕两高司法解释的新特点、具体适用、及如何对“假烟”案件定性和两高司法解释的意义等内容进行讲授。首先,对办理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依据进行了阐述,分析了两高法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强调学习两高法司法解释的重要意义。其次,把2011年“2.01”销售假冒伪劣雪茄烟网络案作为案例,深入细致的进行了讲解,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情形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两高法司法解释在定罪量刑、发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准确把握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线和规范烟草专卖品生产、流通秩序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讲解。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对两高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提高了专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同时加深客户经理对涉烟刑事案件的认识,提高了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促进了“三个依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两高法司法解释培训现场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