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靖安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出现不按程序、不规范等行为,近日,江西宜春市靖安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全体专卖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下发的《江西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十不准”》。
1、不准无证执法。2、不准单人执法。3、不准酒后执法。4、不准野蛮执法。5、不准越权执法。6、不准压案不查。7、不准以权谋私。8、不准入户检查。9、不准查封扣押。10、不准变相限制他人自由。
要求全体人员深刻理解“十不准”内涵,做到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