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为深入贯彻执行“两高司法解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根据云南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联发了《座谈会纪要》(云高法〔2010〕226号)和《座谈会补充纪要》(云高法〔2011〕324号),对推动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涉烟犯罪司法惩治体系建设,统一全省执行《纪要》的执法尺度,加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力度,2月22日下午,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修订工作会议。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赵全出席会议,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修订意见起草小组成员:省法院刑一庭副厅长李红斌,省检察院公诉办主任李晓红、侦监处室主任汪宗明,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范云武、法制总队副总队长李健斌以及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处长蒲天燕、稽查总队总队长赵炎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赵全向起草小组成员介绍了云南省烟草公司去年“两烟”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为云南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希望起草小组成员站在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修订涉烟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并安排部署了涉烟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修订意见起草小组下一步主要的工作方向、目标、原则和任务。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