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俗话说得好,顾客是上帝!可是当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店主是否真的把“上帝”当做了上帝?是否尊重了上帝的选择权利?这不仅仅关系到店主与顾客之间的和谐,更关系到客源的稳定、生意的长久。
朋友阿三的超市就开在他所居住的社区里,来店购物的多数都是一些熟悉的老顾客,甚至连消费者的经济来源和收入高低他都一清二楚。有的顾客经济富裕却精打细算,而也有的顾客虽然经济不宽裕但花起钱来却是大手大脚。
有一次,社区的大刘来阿三的超市购买五元钱一包的卷烟,阿三的妻子把香烟递过去后却又多嘴说了一句:“刘老板啊,像你这么高收入的人还抽这五块钱一包的烟呀?你看,你的同伴们都是买十五元或二十元一包的烟呢。”说句老实话,大刘每月五、六千元的工资抽这五元钱一包的烟的确是寒酸了,但是他家两个孩子读大学的开销全靠他啊。自从阿三的妻子说了这话之后,大刘就很少光顾他的超市了。
邻居小李虽然有赚钱的好手艺,可他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购车、买房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外债,但也许是手艺在身,或者消费观念不同,他花起钱来却很大方。这不,那天他又来阿三超市购买了三十元钱一包的卷烟,阿三的妻子爱操心,在销售时数落了小李道:“三十元钱要是买两包或三包烟,那不是更实惠吗!”哪知小李听后却是一脸的不高兴。阿三坐在电脑前,见此情况,忙起身过去解围道:“你不会抽烟懂什么啊?要抽就抽好烟。你说是不是呀,小李!”听了阿三这么一说,小李也打消了之前的不悦,附和着说:“就是啊,还是老板有见识。”待小李走后,阿三生气的对他的妻子说:“以后不管消费者购买的是低档商品还是高档商品,我们都应该尊重顾客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消费观念,更何况,让顾客不高兴了,下次谁还再来我们的店买东西啊!”
小区里的老周穿着讲究,开着名车,拿出来招待别人的卷烟也是高档的。但他在阿三的超市购物,有时见着买东西的人多,会等别人走了再买。阿三心里明白:老周是一个爱面子但又节俭的人,他平日里自己消费的烟酒价格都比较便宜,所以不想让人看见。如果他购买低档酒的话,阿三就会立即用深颜色的购物袋把它装好,尽量不让别人看到。
自然说顾客是上帝,我们就应该把顾客看做是上帝!尊重上帝对商品的选择权利,店主必须无条件的做到;而保护消费者的购物隐私,更凸显出店主对上帝的尊重。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