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马龙消息 在接到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2016年合同签订定期检查的通知》后,马龙分公司通泉烟站按照要求迅速对烟站辖区内四个烟叶收购点的合同签订工作开展逐项自检自查。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按照2016年烤烟生产工作的要求,通过召开烟农户长会、培训会、村广播、宣传栏、告烟农书等方式,对今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下达、严控规模、合同预签、合同调整、合同签订、烟叶收购等)政策进行宣传。
二是合同签订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云烟叶[2016]6号文件》和《曲马烟专司[2016]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合同预签、签订、调整工作,按照马龙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合同正式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工作。按照“谁签订、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站长为合同签订的第一责任人,烟叶点点长、职工为合同签订的直接责任人,出现合同签订不真实、举报等问题,倒查到直接责任人烟叶收购点点长、职工。实行责任分片签订责任人,不存在截留合同、虚假合同、空白合同、大合同、合同买卖等问题。
三是合同管理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事项全(合同有约定面积、合同不存在随意涂改,法人代表有签章、烟叶合同调整规范);种植面积、签订收购量和计划相符,烟农不存在“多签少种,多种少签,签而不种,一户多本合同”等现象,亩产要求按县公司生产科分配到街道平均亩产上下5%内签订;微机入网烟叶合同签订的综合资料,和计划不存在差异,和实际签订底册对照不存在空合同、大合同、虚拟合同、代签合同、代保管合同、亩产异常、一户多本合同等现象;烟农底册(花名册)、烟叶种植合同申请受理单、合同本、交售折,录入信息填写一致,烟农签名没有代签现象;合同签订按计划层层分解,街道分解到居委会、居委会分解到自然村、自然村分解到户,并进行了公示,留有相片痕迹。
合同签订完后,及时进行公示,合同公示以村小组为单位,将所有农户合同签订情况汇总打印,发到村小组每户烟农手中,由农户互相监督,并对村组干部、合作社管理人员、科技员及其直系亲属的合同实行单独公示,由面签责任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公示时间和省、市、县、烟叶站四级举报电话;合同本、交售折全部发放到烟农手中,《烟农合同发放登记花名册》经面签人(点长、职工)和烟农签字确认,不存在代签现象、也不存在烟叶站点、居委会委会、村组截留合同本、交售折现象;烟站有30亩以上种烟大户1户,并同科技员、居委会委会及村组干部建立了重点人群监控档案。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