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商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主要分为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下级单位的监督指导机制、下级单位对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汇报机制两个层面,包括纪检监察干部联系点制度、纪检监察调研督导和监督检查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分析通报制度、受处分(处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线索处置上报制度、案件快报制度、统计报表上报制度、工作材料上报制度等8个方面的制度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按图索骥,能够十分便捷地开展好调研督导、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快报、信息上报等方面的业务工作。
统一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立起来后,全省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能力、执纪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全面提升。2015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先后组织开展了多种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两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并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以及责任追究的角度,全方位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认真落实法规制度学习、廉政谈话和监察建议等制度,组织开展了廉政法规制度再学习月活动,省局(公司)纪检组分别召集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省局(公司)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根据专项检查和信访发现的问题,先后对直属单位10名处级干部和省局(公司)机关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提醒谈话,对1个直属单位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另外,对历年来的信访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遏制了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推进了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