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嘉禾消息 近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强化规范意识,采取四项举措,贯彻落实郴州市局(公司)印发的《关于处理与烟农专业合作社关系的十条禁令》,促进企业和烟农专业合作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认识行“禁”。组织机关、烟站职工学习、讨论《十条禁令》,充分认识“烟草公司与烟农专业合作社是相互独立的法人组织,主体地位平等”这个法律关系;认识到“禁令”就是“红线”、“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逾越,让“十条禁令”内化于心,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自查自纠促“禁”。对照《十条禁令》的要求,对近几年来烟草与烟农专业合作社的“来往”进行一次“回头看”,仔细梳理,看哪些地方做得还不够,原因在哪里;哪些方面应该继续努力,差距在哪里;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亡羊补牢,使“十条禁令”外化于行。
三是完善制度助“禁”。将《十条禁令》涉及的具体内容形成专项制度并分门别类地添加到原有的同类制度中,形成更加完整的处理与烟农专业合作社关系的制度体系,使“十条禁令”固化于制。
四是严肃问责保“禁”。把执行《十条禁令》的责任细化、量化并分解到烟叶、烟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岗位,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凡违反禁令者,坚决按照《郴州市烟草商业系统问责规定》严肃问责。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