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2014年12月12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会议,对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试点单位昆明市局(公司)建立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进行评议。省局副局长赵全主持会议,省局(公司)12个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7家州(市)局(公司)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局(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八谦律师事务所和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受邀派人参加了会议。
在我国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的形势下,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要求日益紧迫。云南省局(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局在2014年法规体改工作会议上的重要部署,决定在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和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开展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试点工作。
会上,省局(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介绍了烟草行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背景和部署试点工作情况,昆明市局(公司)对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试点工作作了汇报。昆明市局(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有效应对生产经营和行政执法面临的法律风险,系统全面地识别法律风险,落实控制措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法律风险的日常内控措施,规范流程和制度标准,实现控制责任到岗位,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为目标。坚持以战略目标为导向,审慎管理,全员全过程开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的原则。最终共梳理出法律风险点251个,建立了法律风险防控清单,针对每个风险点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梳理,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分析,风险等级划分,明确了责任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评议中,八谦律师事务所和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对昆明市局(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采用的方法和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很好的评价,并对体系的下一步完善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会后,省局(公司)各职能部门还将对体系完善进一步提供意见和建议。
最后,赵全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安排,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烟草建设的认识。要认识到深化法治烟草建设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具体说来,要深化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管理的认识,深化对依法治企的认识,深化对法规工作的认识,深化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法律风险防控的意识,切实打牢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础,建立起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快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推广实施工作。要求昆明市局(公司)在今天评议的基础上,在2015年五月份以前完成体系的完善和培训工作,2015年下半年正式运行。各州(市)局(公司)要参照昆明市局(公司)的体系建设方法和模式全面启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