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北京消息 为加强北京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保障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结合北京烟草实际,制定《北京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必须遵循依法行政、责任效率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规范烟草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权的运用和行使,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行为;必须对行业内企业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专卖管理监督;必须实行全员管理监督,要在充分发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有效发挥整顿办、计划、法规、财务、审计、监察、信息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北京烟草行业内部从事生产、经营、流通业务的企业必须加强自律,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并自觉接受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烟草行业内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及时处理。
办法还对生产企业管理、商业企业销售管理、零售企业管理、商业企业物流管理、管理监督措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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