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江西省九江市局结合实际,出台《管理制度法制审核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法制审核程序,推进依法管理及法治九江烟草建设。
《规定》明确,管理制度范围主要指市局依据法定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制定的,用于推动、引导、规范和保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包括“章程”“制度”“办法”“规定”“规程”“实施细则”等。
《规定》指出,管理制度的法制审核要坚持科学、民主、透明,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精简、高效和权责一致,合法合规、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等原则,审核工作由各单位法规部门负责,具体为管理制度的法制审核、清理及其他应承担工作。
《规定》强调,管理制度法制审核要严格按照“制定部门制定——法规部门审核——职能部门联合会审”审核流程开展,同时,管理制度应当每两年开展一次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由法规部门牵头,清理范围包括本单位制定的所有管理制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