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辖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局(分公司)明确制定主体推进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
师宗县局(分公司)在工作中,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和《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规定,为确保各地烟草制品零售合理布局规划与区域市场实际相互适应性,本次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制定主体为县级烟草专卖局。制订、修订《布局规划》按照“立项、调研、起草、审查、听证、公布、备案”等七个程序进行,上一个程序未完成不得进入下一个程序。同时,将布局模式分为“距离限制、总量限制、总量和距离相结合限制”三种,灵活运用三种布局模式,科学布局。为确保《布局规划》规范有序、标准趋同,防止零售客户无序过快增长,还对不同布局模式中的重要情形和特殊情形明确了设点标准。要依法设定布局条件,不得根据本地人口数量设定辖区办证总量;不得将卷烟陈列面积、订货方式、结算方式等终端建设要求设置为办证前置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全国一张清单”的工作要求,不得自行发布负面清单或将准入限制性条件表述为“负面清单”。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