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系统卷烟内部经营行为,江西省宜春市局出台了《卷烟内部不规范经营行为责任追究规定》。
一是严格对照国家局明确的七大类违规行为和《工作指引》中明确禁止的行为,全面梳理现行违规经营行为的追责问责制度文件,全面补齐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追责问责制度。
二是梳理国家局、省局有关违规经营追责问责制度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从严从紧制定责任追究标准,对“主观故意、组织参与、内外勾结”的违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三是联合纪检监察、法规部门共同完善制度。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有关执纪问责文件要求制定追责问责标准,避免追责问责定性不准确。严格对照法规部门有关要求建立涉及内部员工的追责问责制度,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