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的协调机制,提高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果,江西省新余市局着力“四个明确”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升干部监督合力。
一是部门明确。为适应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将相关部门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细化沟通事项,既相互独立、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保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职能发挥更充分、更全面、更优化。
二是职责明确。各成员部门明确具体负责干部监督信息的沟通工作,确定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监督科负责与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进行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
三是程序明确。干部监督信息采用报送材料和当面交谈进行,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报”,及时交流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原则每半年或根据相关部门提议适时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纪律明确。要求各成员部门在信息报送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沟通的内容,对出现失、泄密的,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严肃纪律,有力保证了信息沟通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