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修订印发《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围绕省委省政府、国家局和省局(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强化执行力为目标,持续推进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是明确责任部门。省局(公司)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发起、催办督办事项,机关各相关部门和各单位分别承担相应工作的办理落实,同时对本部门(单位)职能范围内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明确督办内容。包括国家局、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省局(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及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省局(公司)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及省局(公司)领导批示或交办事项的执行办理情况,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省局(公司)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等。
三是明确督办流程和形式。按照立项、登记、督办、办理、催办、办结、归档的流程开展督办工作。督办包括现场督办、电话督办、网上督办、印发督办单、督办通报、调研督办等形式。
四是明确督办要求。省局(公司)办公室要健全完善督办落实工作长效机制。承办部门(单位)要全力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按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时间、完成时限、推动落实。
五是明确考核奖惩。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列入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同时作为机关部门评先评优的参考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