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毕节消息 近日,国家局下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烟专﹝2017﹞111号)文件,将贵州省毕节市局列为“三项制度”试点单位,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行政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烟草专卖行政执部门公正执文明执法,提高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要求,推进“三项制度”要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公示。要着力规范文字记录,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强化全方位的证据采集工作,做到证据收集全面、合法。要配备与法制审核工作想适应的人力资源,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的范围及内容,细化审核程序。
通知强调,推行“三项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的领导,为试点工作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按国家局安排步骤逐步推进。
毕节市局根据省局统一安排,立即部署试点建设工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为下一步全省推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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