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闽北日报》报道 福建南平一所大专在校生郑某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卷烟,2年时间内贩售假烟近3万余条,涉及全国1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日前,南平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一位在校生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销售卷烟的经过。
和大多数人一样,18岁的郑某对未来充满憧憬,在南平一所大专就学期间,就做起了微商,做点小生意。2014年,他看到有人在网上招聘“区域卷烟销售代理”,对方重点强调“操作简单,待遇优厚”,禁不住诱惑的郑某很快“上钩”,成为涉烟违法犯罪团伙的帮凶。
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法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
但上家告诉郑某,利用互联网卖烟成本低、利润大,还不用纳税,“钻点法律空子没人管的”。在“小打小闹”了几次后,郑某看到了“致富希望”,一条假冒“熊猫”烟,进货才100多元,卖给下家三四百元,轻松赚两三百元。
暴利驱使下,郑某结束了正经的微商生意,开始专职从事互联网售烟。
“这是南平首例被追刑的互联网售烟案件。”南平市烟草局专卖科长壮硕说,一个涉世未深的“90后”,因为一时之举而酿成大错,令人惋惜。在他看来,这起案件既让当事人懂得了非法售烟的后果,更警示广大市民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香烟,拒绝网络售烟。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