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酒泉消息 为了积极配合做好“营改增”工作,甘肃酒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严格按照当地国税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学习,根据实际工作内容针对如何做好“营改增”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营改增”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了全面学习,深刻理解“营改增”内容,并邀请税务局政策法规人员进行了专门讲解,夯实了财务人员的理论基础,加深对此项工作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根据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全面审核。从企业税负角度考虑,对供应商的纳税人资格、具体范围、增值税税率、企业规模等方面了解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做到事先约定、事中提醒、事后审核。在项目合同条款中进行了调整,要求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一个项目需要结款开票前,提醒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对票据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无误后再进行结算工作。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