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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走私烟 半年销售45万元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南国今报》报道 作者:黄必成、覃仪晏、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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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南国今报》报道  一次偶然的机会,家住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乡下的农民余宗兴结识了防城港市专门非法走私香烟的一对父子,拿到了便宜的香烟,后疯狂倒卖给柳州来宾两地的下线,再由下线销售给别人。11月3日,兴宾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余宗兴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5年不等的刑期,同时并处罚金3万至5万元。

  今年38岁的余宗兴是兴宾区石牙乡一名普通农民。2013年上半年,他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防城港市绰号叫“杨五”、“杨五仔”的一对父子,这对父子平常干着非法走私香烟的营生。认识杨氏父子后,余宗兴拿到了便宜的香烟货源,于是尝试着拿回少量香烟在来宾市批发销售,结果因价格便宜大受欢迎,且获利不少。于是,他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胆倒卖起香烟来。

  2013年6月份,余宗兴到防城港市的“杨五”和“杨五仔”(另案处理)处,开始大量购买10多个品牌的走私烟,运到来宾和柳州,分别销售给同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韦贤进、余明兴、唐芳静、莫素英等人,再由这些人销售给自己的下线,从而形成了一个非法经营卷烟的销售网络。

  2013年11月23日晚7时许,当余宗兴从防城港市拉了一车的香烟回到来宾市,在裕达金座小区将部分香烟销售给住在该小区的下线唐芳静时,被来宾市烟草局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查获,当场缴获卷烟1001条,价值9.3万余元。当晚,烟草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分别在裕达金座小区唐芳静住处、柳州市竹鹅村韦贤进住处、兴宾区平阳镇平阳街余明兴住处、石牙乡朝南村莫素英住处人赃俱获,查获各类走私烟共计540余条。经鉴定,所缴获的卷烟中有真烟,也有假烟和变质烟。案发后,警方根据莫素英的交代,抓获其下线卓廖恒。根据交代,余宗兴批发回来的走私烟,价格十分便宜,拉回来后,他再以每条加价3到10元的价格批发给4名下线。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3年6月至11月,余宗兴非法经营卷烟218万支,销售总额45.3万余元;韦贤进非法经营卷烟83.4万支,总额16.7万余元;莫素英非法经营卷烟56.5万支,总额12.7万余元;余明兴非法经营卷烟60万支,总额16.3万余元;唐芳静非法经营卷烟42万支,总额7.6万余元。5人倒卖的香烟加起来,总案值达98.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宗兴等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规定,在未办理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卷烟,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且韦贤进、余明兴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为此,分别判处余宗兴、韦贤进、余明兴、卓廖恒、莫素英有期徒刑5年、2年半、1年、1年、1年,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3.5万元、3万元、3万元;判处唐芳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在本案中依法缴获的卷烟,由来宾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处理,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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