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德州新闻网报道 10月20日,山东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滨德高速鲁冀公安检查站民警例行盘查时,在一辆小型客车内查获1800条香烟,涉案价值14万余元。
当日17时40分许,民警在对来往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冀A牌照客车司机神色非常紧张,讲话语无伦次,遂要求其打开客车货厢进行细致检查,结果在车内发现大量的香烟。犯罪嫌疑人郭某对涉嫌非法经营香烟供认不讳。
经了解,郭某为山西省吕梁市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小型超市。他和朋友聊天得知,某品牌香烟销售很旺,而在山东的价格较为便宜。于是,他通过朋友联系上了德州陵县的一名李姓男子,委托其以每条78元的价格,在陵县乡镇、县城超市收购香烟1800条,涉案价值14万余元。据郭某交代,他打算通过汽车运输到吕梁,再以每条9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无需办理携带证明。超过此数量须至当地市级及以上的烟草专卖部门办理携带证。
据了解,郭某从非法渠道购进卷烟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涉嫌违法。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