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计划落实和组织生产中的主线作用,近期,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严格贯彻“严控规模、坚守红线”总体思路,规定禁止性事项,扎实开展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进一步提升合同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据悉,师宗县规定禁止性事项。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应配合各烟叶站严格按程序决策,公平、公正分解本年度烟叶种植收购任务。一是严禁任何个人专断代替集体决策或集体违规决策。二是严禁烟叶种植计划分配中附加与烤烟产业不直接相关条件(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小额意外保险、水费、电费、卫生清洁费、修路、公益占地、以及挂靠其他非辖区农户共有使用的设施设备作为附加条件的项目)。三是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预留合同计划或超合同计划分解计划指标,严禁不栽烟分配烤烟种植计划指标。
同时,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合同计划逐级下达、分解各镇、乡、村和烟农,并严格审核种植者基础条件,把计划优先落实到基础条件好、种植水平高和生态条件较好的种植区域,同时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加强种植合同宣传,严格落实“一户一签”;由种植户提出种植申请,经烟叶站审核把关后纳入当年种植者,按照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要求规范录入种植户身份证、电话号码、种植亩分、产质量等基本信息,统一建立种植者基础信息档案。严格合同组织种植者落实烤烟生产,按照约定计划加强面积核实,按照合同面积开展物资供应和烟苗供应,并在移栽结束逐户开展清塘点棵,核实移栽株数,做到面积真实不多种。杜绝假合同、空合同,严禁签少种多、种多签少;100%推行电子合同和电子结算,保证种植户合同编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准确;严格落实规范公示制度,对涉及内容进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确保合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