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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五项措施”确保2015年烟叶种植合同面积落实

2015年04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嵩明消息 作者:赵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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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嵩明消息  为抓实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管理工作,杜绝空虚合同,挤干合同约定种植面积中的“水分”,确保以合同为主线、精益管理为要求的各项烤烟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省嵩明县局(分公司)采取精益“五项措施”,确保2015年烟叶种植合同面积落在实处。

  一是加强合同签订管理业务及过程管理和控制。制定《嵩明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2015年关于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考核的通知》,以便提升合同签订及合同种植的执行力。

  二是加强烤烟生产种植合同面积落实督查工作。县局(分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专卖内管、生产、监察等科室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种植乡(镇)街道办农户进行实地走访,对各种烟乡(镇)街道办,面积分解落实情况、烟叶生产政策、合同签订程序、合同管理、合同公示、籽种使用、育苗、烟苗发放使用数量及清塘点株数量与合同签订移栽面积匹配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杜绝烟苗外流,及时掌握和解决烟叶生产种植面积落实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

  三是加强挂钩分片联系负责制度。严格落实县局(分公司)机关领导干部包保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包保到乡(镇)街道办,机关科室分挂到烟站,职工及辅导员包保到村、到组、到户,督促面积落实,跟踪督导烟叶生产全过程,营造全员参与的积极氛围,实行结果与绩效挂钩的考核要求,抓实各烟叶生产环节工作,确保生产任务目标的完成。

  四是加强种植规模大户监管力度。采取对3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及村组干部、烤烟辅导员进行重点监管,由县局(分公司)实地对应督查落实,并重点关注跟踪规模种植户及村组干部、烤烟辅导员移栽和管理等重点生产环节,确保种植大户及村组干部、烤烟辅导员的面积实,移栽株数足,产量不空。

  五是加强栽后大田面积落实。认真组织烟站职工、烤烟辅导员进行边栽边清塘点株边核实面积,确保栽好、栽实,杜绝空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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