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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首违不罚”政策,成效显著暖人心

2024年09月20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金晓婷、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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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烟草专卖局推出“首违不罚”政策以来,这一创新举措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也促进了烟草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下便是笔者对政策实施成效的详细补充:

一、提升法治意识,普及法律法规

“首违不罚”政策通过给予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零售户改正机会,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处罚,同时也增强了法律法规的普及度和知晓率。这一过程中,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零售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使得更多市场主体了解并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零售户们在接受批评教育和签订承诺书后,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再次违规。

二、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

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行为给予改正机会,避免了因轻微违法而导致的行政处罚记录,这有助于减轻零售户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激励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这也体现了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包容和审慎监管态度,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提高执法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

“首违不罚”政策简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效率。在确认违法事实后,对于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零售户,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可以直接进行批评教育和要求改正,而无需进入繁琐的行政处罚程序。这样不仅节省了执法资源,也加快了案件处理速度,让案件办理进入了“快车道”。

同时,这一政策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和人情味,增强了他们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比如:今年5月28日,四川省达州市渠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查处了一起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案件。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进货总额为450元(不足500元),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四川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符合“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6月25日,渠县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签订了《烟草专卖守法经营承诺书》。

四、具体案例展示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多个地区的实践为例,如浙江建德市烟草专卖局通过“首违不罚”政策,成功处理了多起轻微违法行为,既达到了教育当事人的目的,又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处罚。武汉市黄陂区烟草专卖局也办理了首例“首违不罚”案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改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具体案例充分展示了“首违不罚”政策在实际工作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未来展望:“首违不罚”政策有望在更多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执法理念的不断创新,“首违不罚”政策有望在更多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亦将继续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处罚裁量标准,坚持宽严相济、法理情相融,全面推进“首违不罚”落地落实。通过这一政策的持续实施和完善,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烟草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首违不罚”政策在烟草专卖领域的实施成效显著,不仅提升了法治意识、优化了营商环境、提高了执法效率,还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这一政策的成功实践为其他领域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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