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新县烟草专卖局自2024年2月份收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监管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意见》(桂政办发〔2024〕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来,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狠抓落实,确保《意见》的精神和内容传达到位、学习到位、落实《意见》要求到位。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沟通汇报,让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烟草专卖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效推动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监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4〕6号)文件,为持续深化多部门跨区域协作,强化全链条、全要素烟草专卖监管的有力支撑,并成为全广西区内第一个推动地方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监管的实施意见》的县级单位,受到区局、市局的高度认可。大新县局在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意见》桂政办发〔2024〕9号文工作中,充分体现出领导班子政治站位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敢为人先的精神,发扬了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做善为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崇左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大新县局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意见》桂政办发〔2024〕9号文工作予以专项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