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述】
2011年6月1日Y县烟草专卖局杨庄集稽查中队在市场检查时,行至Y县杨庄集镇孟庄行政村孟庄村,在该村卷烟持证零售户李某某经营场所内查获假冒哈德门(软)8条。
违法经销户李某某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涉案物品时,强行抢夺被执法人员先行登记保存的假冒卷烟,被制止后,开始无理取闹,装病,甚至躺在专卖执法车下,阻碍执法。其家人赶到后,不听执法人员劝导,反而对执法人员进行围攻,并引起大量群众围观。
为防止事态扩大,执法人员迅速向县烟草专卖局领导汇报,同时联系该村负责同志,一面等候公安人员的支援,一面向围观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对该案件的全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提取了现场证据。
在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通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做工作,对违法卷烟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由于该零售户行为恶劣,公安机关依照治安处罚法对参与围攻执法人员的李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通过该案件的办理,更多的体现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正是由于在处理该案件时,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能够严格遵循文明执法规范要求,才没有给当事人扩大事态的机会。并且在处理过程中,用语规范,有理有据,行为得当,使其村干部、村民都站在了执法人员一边,给整个案件的处理收集到有利的证人、证言;在执法过程中,及时进行了视听资料的采集,牢牢把握第一手证据,也给该案件最后的定性处罚提供了宝贵的依据。
通过该案件的处理,有效的打击了卷烟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那些法律知识淡薄,对烟草专卖法缺乏认识的零售户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也给从事烟草专卖执法的工作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更好的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及事实依据。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