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拆开整条高档香烟,塞入便宜香烟重新包装,到超市“狸猫换太子”调包香烟以此牟取不法利益,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11月7日,湖南高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18年11月,张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出狱后,张某又从他人处学会了一门包装“手艺”,就是拆开整条香烟的外包装再重新包装,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问题。
今年4月,张某因手头拮据,决定发挥“手艺”特长,来场“狸猫换太子”。他先买了一些整条的高档香烟,小心拆开外包装后,再将便宜香烟填充进去重新包装好,然后驾驶摩托车在益阳大通湖等地转悠,专挑位置偏僻、店主年纪大的小超市下手。
在选定了作案对象后,张某将假烟藏在外套内,进店提出有人托自己买几条高档香烟,等店主将香烟放在柜台上,张某便要求店主拿塑料袋或再拿几包烟,趁店主转身后,张某迅速将柜台上的真烟调包成自己制作的假烟。然后,张某再假装接听他人电话,告诉店主说只要几包香烟就行,得手了立即离开。就这样,张某几天内作案五起,总价值2500元。多家超市店主在发现假烟后纷纷报警,张某在继续作案中被锁定并抓获。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假香烟调包真香烟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于2018年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