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广东梅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对销售假烟、无证运输卷烟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获了若干起无证运输烟草制品案件,引起市民关注。个人能否运输卷烟?卷烟能否跨店销售?近日记者联系了市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部分政策法规进行释疑解惑。
零售户销售非正规渠道卷烟涉嫌违法
今年7月28日,梅州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梅江区西郊宝丽园附近一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便利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五叶神等共14个品种规格合计306条整的非该店条码卷烟。经核定,该批卷烟总价值为25650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市烟草专卖局对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市烟草专卖局执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上述便利店向其他零售户购买卷烟的行为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个人携带或邮寄卷烟有数量限制
今年7月29日,济广高速平远服务区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例行检查时,拦截一辆本田商务车,缴获车内黄鹤楼牌卷烟30箱,共1501条,价值60万元。
对此,部分市民会有疑问,个人能否异地携带卷烟?携带有何要求?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市烟草专卖局执法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