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扶绥县烟草专卖局多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工作,为卷烟零售户画“红线”,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落地。
多方联动,密切配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扶绥局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联合辖区教育局、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对中小学学校周边的卷烟零售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条款,提高卷烟零售点老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度。
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根据崇左市局统一部署,对所有在册的卷烟零售户重新粘贴新的警示标识。新的警示标识更大方,更醒目,且印有扶绥烟草专卖局的举报电话,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在粘贴警示标识位置上不做固定位置的要求,可以结合店面实际情况,粘贴在消费者进店时的黄金视觉位置,发挥《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的警示作用。
严格把关,查验身份。在日常走访中向零售户宣传预防错销售卷烟给未成年人的方法,对难以辨别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通过查验身份证明的方式验证,避免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发挥诚信互助小组微信群的便捷功能,不定期发送因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被处罚案例,提高零售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红线”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彰显烟草企业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