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烟草专卖市场的监管手段主要是通过监管人员来进行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监管方式和手段都比较原始和落后,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存在误区,近年来,我国烟草市场的监管任务不断增加,导致每个监管人员的工作量都非常大,工作压力随之增加,繁重的工作让监管员疲于应付,进而对工作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仅仅是以完成任务为目的,没有意识到净化烟草市场环境的职责,在思想认识上有待提高。
二是监管手段滞后,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各种网络通讯手段不断推陈出新,加之物流、寄递、等业务的便捷性,烟草市场的违法手段越来越先进隐蔽,而监管手段却比较落后,大部分的监管手段还依靠日常走访、市场信息反馈这种模式进行,即使使用了信息化系统平台,但也大都停留在存储和查询客户基础信息的阶段,没有更深入了解客户的精准实际销售数据,信用评价度,烟草销售情况统计等工作,所以相关联的信息也没有结合起来,更没有对烟草起到监管作用,而监管手段的落后,导致了监管工作更多的流于形式,监管工作未落到实处。
三是对于无证经营户的监管力量和力度都不足,无证经营户一般以特殊经营业态为主,比如网吧、饮食店、茶楼等,暗中销售卷烟品种单一,对于这些无证经营户的监管成效不大,大多为警告教育为主,即使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很难保证彻底清除,很多的经营方式都由转暗来躲避监管,给烟草市场的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