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忠诚履职为人民”活动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7月21日,甘肃兰州市七里河区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子烟经营户进行集中约谈。兰州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专卖科科长参加约谈会。
会上,七里河区局组织经营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国以及本省发生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了通报,并现场与参加约谈会的24户电子烟经营户签订了《电子烟经营户守法经营承诺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各自职责,就电子烟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了讲解。电子烟经营户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对日常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咨询,现场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一一进行了解答。
兰州市局相关领导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兰州市局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七里河区局要继续积极做好与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合力,探索一套对电子烟经营户监管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查处力度。电子烟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守法经营,坚决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成为劝阻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劝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