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李女士问:今天我想在平台上订购卷烟,却被告知我的许可证已经被注销了,无法继续订购卷烟了,但是我许可证是今年初刚刚办理的,还没到有效期我也没有违法经营,怎么就被注销了呢?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中第一款明确规定: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另外第二十三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您的许可证虽然是新办的,但是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已经超过了6个月,且烟草专卖主管部门公告一个月后仍未继续开展经营活动,所以按照规定您的许可证是要被注销的,如果您想继续卖烟,需要依法重新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以,广大零售户们如果暂时不想营业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停业申请,避免出现长时间不开展经营活动被注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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