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户张先生问:我开了一家便利店卖烟,前段时间我申请了一个月的停业,结果有事耽误未能按时申请恢复营业。眼看超过停业期限半个月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规定,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视为停止经营业务。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您的描述,您超过停业期限半个月未恢复营业,从停业期满之日属于停止经营业务,但时间未超6个月。因此,您只需尽快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