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浦口区的湛先生问:近日,我在外省老家购买了60条卷烟,想让客运司机帮我带到南京来,并告诉客运司机托运为卷烟,让他避免运输时避免挤压。在运输的过程中,这60条卷烟被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查获,现在要对我和客运司机同时进行处罚,请问这是为什么?
江苏南京浦口区局工作人员答: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因此,卷烟所有人构成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其卷烟价值进行罚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规定,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因此,司机在承运时明知是卷烟为其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运输罚款。
本案例中,同一批卷烟的无证运输,构成了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因此相关人员要受到不同性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