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网获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经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经济南市委批准,确定立法计划项目16件,其中审议类项目7件,调研类项目9件。
审议类项目包括《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修改)、《济南市绿化条例》(制定)、《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定)、《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
同时,还将打包废止《济南市发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济南市执法责任制条例》、《济南市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办法》、《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济南市汽车维修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起草。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于2021年6月提出法规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2021年6月审议。
其中,《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由济南市司法局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济南市人民政府将于2021年7月提出法规案。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2021年8月第一次审议。
调研类项目包括《济南市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制定)、《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修改)、《济南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制定)、《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修改)、《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制定)、《济南市旅游促进条例》(制定)、《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条例》(制定)、《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制定)。
根据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发展需要以及法规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可以适时对立法计划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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