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烟法〔2020〕29号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提升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价格证明工作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国家局决定编制《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共分两部分。其中,目录一适用于能查得清产品型号或与有关产品型号相近的涉案烟机产品,目录二适用于无法查清或确定产品型号的涉案烟机产品。
现将《涉案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指导价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月20日
(主动公开)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