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舆论引导的方向,真是越来越奇怪了,尤其是针对一些公众人物,开始脱离事情的本质。
前不久,Angelababy被爆出了一条1分钟的抽烟视频,瞬间就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热度火速攀升至微博榜单第一,事情的起源是Angelababy和友人私人聚会,在房间内抽烟,结果被人偷拍发送在微博上。
视频一出,微博广场上嗨成了一片,各种讨论层出不穷,“Angelababy抽烟好美,果然美女做什么都美”、“私人聚会抽烟,网友管的真宽”、“怎么没人骂这个偷拍的人,这种行为不是更讨厌吗”、“公众人物抽烟,有损形象”......
这些都是正常范围之内的讨论,但是有些评论真的让人很“困惑”?“抽烟的女人真恶心,好女人是不会抽烟的”、“女明星的光环也掩盖不了垃圾的味道”,“黄晓明和她离婚的原因终于找到了!”......
我节选的还是一些稍微好一点的评论,有的人甚至觉得这是“小姐”行为,侮辱谩骂一条接一条,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将她个人的行为上升到女性私德?甚至将她抽烟这件事和她与黄晓明离婚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我仔细想了想,这群人的基本逻辑应该是这样的——
Angelababy抽烟真恶心→她不是个好女人→怪不得黄晓明不要她了!
“女性抽烟=坏女人”,这种对等关系以及性别刻板印象和对不同性别的双标行为,属实是被这届互联网网友们玩的明明白白。
但这一次,Angelababy真不应该挨这种骂,如果非要将这件事情定个对错,那可能是Angelababy作为公众人物,没有传播正面行为,有不当之处,如果你非要找她的出错,那只能说私人聚会的房间内吸烟,没有考虑在场的、她的朋友们的感受!错处再大一点,室内吸烟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卫计委(原卫生部)2011年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明文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但是并没有处罚条款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比如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这是北京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对北京地区有法律效力。条例的第十条规定了禁止吸烟的区域,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如果你非要找出错,我认为这是唯一可以谈论的点,不过你首先需要去证明他们聚会的地方是明令禁止吸烟的公众场所,而不是个人的私人住所。
回看整个事情,你会发现网友真的很无聊,从一点小事延伸到个人德行,甚至有人开始为她的朋友们感到惋惜,她是公众人物,应该向公众传播正面的行为,但是她是私下被偷拍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私生活,而且抛开这个身份,如果你也是烟民,你和你的好朋友私下相聚不会抽烟吗?
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都会接触不同信息,网络评论是每个人的自由,同时舆论的力量也是可怕的,面对舆论,我认为应该是思考以后再表达,而不是思考之前先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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