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广东梅州,一年轻女子与闺蜜逛街时,走进了一家烟酒店,并让老板给她拿一包某个品牌的香烟。老板拿出香烟后声称一包要60元。女子先是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再问了一遍,老板还说是60元。女子立即质问老板,凭什么到处都卖28元一包,你却要卖给我60元一包。
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老板一气之下骂了女子。女子非常生气,并指责老板称“你怎么一个大男人,骂一个女孩子啊!今天我就要维护作为一个消费者的权益!”
随后女子又称“所有地方都卖28元一包,你凭什么就要卖给我60元一包啊?这是什么道理!”可老板却说,我只要是卖真烟、且明码实价,我高价卖,那又怎么样?老板的意思很明确,你爱买不买,不买就走!
女子气不过,于是报警求助,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并得知事情的原委后,遂让双方协调解决此事。
事发后,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从事烟酒行业的网友认为,只要不是趁人之危、明码实价、从当地指定企货进货的真品香烟,老板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因此老板没有强买强卖,就是合法的。
也有网友认为,每个品种的香烟,烟草局都有指导价,因此老板没有按照指导价出售是违法的。
甚至还有网友质疑女子,年纪轻轻就有抽烟的习惯,这一点不可取!
从法律上讲,烟酒店老板的行为是否合法,我们要从几个方面来判断:
第一,必须取得当地烟草局核发的烟草专卖品许可证,且必须是有效期的,否则,无论其卖多少钱都是违法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1条限定:除了获到烟草专卖许可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销售烟草专卖品。
第二、店内所销售的香烟必须是在当地指定烟草企业进货的,否则的话,轻则罚款,重则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甚至吊销烟草专卖品许可证。
《烟草专卖法》第25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监督管理。
第三,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绝对不能以任何方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对所购商品的产地等具体信息的权利。
第四、《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绝对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也就是说,法律只规定未成年人不能买香烟,但对于成年人来说,并没有具体规定。换而言之,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成年人,无论男女都可以买烟。
第五,《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价格标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市烟草公司不能直接在价格标签上印制零售价,不得强制零售客户使用烟草公司提供的卷烟价格标签。
具体而言,香烟属于商品,随着供需变化而产生的价格波动是一种正常的市场现象,烟草公司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强制零售客户按照建议零售价销售,只能引导零售客户尽可能按照建议零售价销售。
也就是说,烟草公司只有建议零售价的权利,但不能强制要求具体零售价。
综上而言,只要老板不是趁人之危,明码标价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所允许的情形,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老板将市场价28元一包的烟,卖60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注意!趁人之危、强买强卖那就另当别论了!
具体而言,比如说,如果女子觉得价格太贵不想买,老板却以已经拿出来了为由,强行要求女子买的话,那就属于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
当然,利用特殊原因,即周围群众没有其他可以自主选择时,故意哄抬价格牟取利益,也是违法行为。
最后,女子声称老板骂人,如果属实这一点毫无疑问,是属于公然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因此,只要女子坚持要追责,那么老板是会被治安处罚的。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