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工信部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此举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新规,规范了电子烟的市场乱象。
同属“烟”,电子烟并不健康
“这个又不是烟草,没什么危害,还很方便。”马子豪拿着手中的电子烟向周边的人说道,“我周围人都用这个,味道也好闻。”在他的演示之后,的确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不像传统香烟呛人,而是有种淡淡的果香味。
如同动植物界的伪装一样,华丽的外表、独特的香味成就了电子烟的最佳伪装。《工人日报》记者在乌鲁木齐街头采访的20人中,有三分之一认为电子烟并不是烟,而是戒烟的替代品;另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是一种新型香烟,比较健康;而其余三分之一的人表示并不了解电子烟。
由此可见,无论是戒烟的替代品,或者新型香烟,人们的意识都认为电子烟比香烟健康,但事实并非如此。据了解,电子烟是一种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的雾化器,原理是通过加热油仓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人们吸食的一种产品。
尽管电子烟的烟油中没有焦油,但有尼古丁这种致瘾物。电子烟中含有丙二醇,这种化学物质在被加热的时候会分解,从而产生甲醛,产生的量是一般香烟的5~15倍不等。更关键的是,传统烟草在生产中有明确的用量标准,但作为新兴的电子烟,之前并未有用量标准,对于尼古丁的摄入量是不统一的。在此前央视“3·15”曝光中显示,有些电子烟中尼古丁的含量严重超标。
对于一些认为“电子烟能够帮助戒烟”的说法,记者进行了调查访问,结果显示,部分人的吸烟习惯就来自电子烟。
“刚开始我觉得很新颖,看着大家用,也没感觉会上瘾。”使用电子烟两年的徐先生说道,“但是用上之后就很难戒掉,无论是感觉还是味道,总是让我给自己很大的心理安慰,觉得没什么。”徐先生在此之前并没有吸烟的习惯,偶然一次机会就让他很难离开电子烟的吸引。
行业洗牌,生产销售将更规范
“电子烟被纳入传统烟草管理体系后,将在短期对所有电子烟从业者和产业链带来重大影响。”专家解释道。
从艾媒咨询新近发布的《2021Q1中国电子烟行业发展现状及市场调研分析报告》看出,自2003年电子烟进入中国之后,经过了初步发展、快速扩张阶段,2019年进入了行业洗牌阶段。
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超4.7万家电子烟相关企业。从企业类型上看,52%的相关企业为个体工商户,47%的相关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资本上看,近八成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下;从行业分布上看,近九成的电子烟相关企业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
在乌鲁木齐市友好商场内,仅有一家电子烟专柜,面积不大,在等待10多分钟之后,才有店员上前介绍。在向店主咨询有关电子烟监管的修改意见时,店主表示知道,但具体的实施还是要看总公司的安排。
国家对电子烟的管控早在2019年就出现过,当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同时将电子烟从网络销售渠道下架,电子烟广告予以撤回。这一举措,冲击了电子烟在线上销售的模式。
记者发现,虽然淘宝、京东搜不到电子烟产品,但也存在线上销售的方式。记者在一位微商的朋友圈看到一则“锐刻和柚子电子烟,现货,同城下单后两小时送到,加V直接下单”的信息,并附有二维码,在评论区显示“24小时接单”。
面对目前电子烟存在的各种问题,专家表示,电子烟一旦按照《烟草专卖法》进行管理,就意味着电子烟市场将迎来和传统烟草一样的管控,无论是广告宣传、互联网渠道、线下门店,都要像传统烟草一样进行规范管理。
需强化监管力度
工信部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一举措,明确了电子烟的属性,即电子烟与传统烟草没有区别。因此,面对电子烟,市民要更正对电子烟的认知,而企业也要履行社会责任,减少电子烟对人体的伤害。
早在《实施条例》规定之前,加强监管已经成为电子烟行业的共识,无论是相关法规政策,还是相关部门的监管措施,都已开始形成并完善。
新版《控烟条例》于2019年在深圳开始实施,规定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当时,在执法现场有6名烟民被罚款,其中一名就是电子烟烟民,这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事件。之后,杭州、重庆、武汉等地也加入其中。
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将属于违法行为。这一举措,在线下电子烟售卖点有明确的公告。但在现实中,并非如此。记者尝试通过微信同城下单,其间,店家并未明确询问是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身份,而是被默认为成年人。
由此可见,尽管相关法规条例先行一步,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对于电子烟的监管还需加强力度。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