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信部网站正式公布了对电子烟加强监管的公告。这刚刚发布,就有人议论,这电子烟,到底是不是烟,到底跟归谁管呢?这一下子公布了意见,就已经很明确了,电子烟也需要监管,和烟草制品等同管理。这下子,就给明白了,电子烟也是烟。
电子烟,原本的功效,被某些电子烟厂家宣传为“戒烟灵”、“健康伴侣”,言下之意,这就是个一般商品,百货店里,大小商场超市都可以堂而皇之 的“叫卖”。鱼龙混杂,充斥其间,对于烟草泛滥、烟草监管都带来一定的难度,消费者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成了我做主、我想卖就卖的物品了。这样一来,好像这电子烟就成了普通商品,和烟草无关,和专卖无关,只和烟气、商品有关了。这样的宣传和境地让人堪忧。
所幸这次工信部出手了。政府监管对新兴事物的引导、监管得到了有力证明。归根结底,这电子烟,总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部门来监管。有人说,这监管责任放在卫健委合适,也有人说,既然是烟,那就按照目前国家机构改革意见,统一一个部门牵头,还是放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合适,也有人说,这需要第三方监管,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等。不管怎么说,总有政府部门来牵头监管,这就开了一个好头。
道德、法律和规章层面,卫生、烟草或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机构,面对非特定人群的特定商品,发散烟气,有害健康,一个部门管起来就好。一旦有了问题,老百姓和消费者可以投诉有门、举报有人管,让广大消费者放心,也可以构成全产业保护链,对烟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真实的答案。
是烟,就需要监管,而且专卖专营,更需要监管到位。不是烟,有危害,有损健康,也需要由政府部门来监管。至于谁管,谁监管,老百姓的事情,必须有人管就好。
别撒手不管,别放任自流,这样的监管该当其时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