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冉冉升起的B站新星罗翔老师说:
对此,小编只想表示:说的没错!
打击假烟,防止国家税费流失
目前,我国烟草综合税负目前已高达66.8%。除烟草相关税费等,还需要缴纳专享收益和其他费用。
税收类包括七种:
一是烟叶税。纳税主体为烟草公司,计税依据为向烟农收购烟叶的价款(含补贴),税率为20%。
二是消费税。国家在生产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同时对甲类卷烟按56%的税率、对乙类卷烟按36%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对所有卷烟征收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同时对所有卷烟按11%的税率征收从价消费税。对雪茄烟和烟丝,国家分别按36%和30%的税率在生产环节征收从价消费税。
三是增值税。烟草行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与其他行业基本相同,税率为17%。
四是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烟草企业上缴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之和,适用税率为7%。
五是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和纳税方式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同,附加率为5%。
六是进口关税。不同类型的烟草制品税率不同,其中由烟草制成的卷烟按进口额的25%征税。七是企业所得税。与其他行业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相同,税率为25%。
专享收益:烟草企业上缴国家财政的还有两种专项收益——一种是国有资本收益。另一种是专项税后利润。
其他费用:在七种税收和两种专项收益之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烟草企业每年还需上缴水利建设基金、防洪安全基金、河道管理费等一些政府性基金和费用。
而假烟呢,可是不缴纳一分钱税的,会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也是罗翔老师的主要论点。
打击假烟,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
除了以上保护国家税收的目的,打击假烟还具有一个重要意义就是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身体健康很好理解——假烟制售是不可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监管的,他们想怎么造假就怎么造假,从产品创意、包装再到内质,质量上难以得到保证。为了获得消费者青睐,假烟内不惜大量加入对身体有害的成分。
至于心理健康,小编甩出这张图你就明白鸟!
图片来自网络
想象这样这样一个画面:当你与朋友推杯换盏、酒过三巡之后,你神神秘秘拿出左边的这款尊贵的、精致的、别出心裁的「中华(黑细支)」,告诉哥们儿:「这是从我一手眼通天的亲戚那搞到的,就问你牛不牛?」结果被桌上的行家一句话戳穿:「这就是一款假烟鸭!」就问你难不难受?会不会当场尴尬的用脚抠出一套三室两厅?会不会受到心灵上的极大刺激?
所以呀,打击假烟,人人有责!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