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了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上头电子烟”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某,这是依托咪酯于2023年10月1日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以来,全市首宗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的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
2023年9月,犯罪嫌疑人黎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进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对外销售获利。
2023年10月4日,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国家相关部门列入毒品监管的情况下,仍继续通过微信将7个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贩卖给刘某某。
黎某某在交易现场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刘某某处查获7个电子烟烟弹。经鉴定,被查获的7个电子烟烟弹中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于11月2日将该案移送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吸毒,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贩毒!”区检察院坚持从严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在11月9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向侦查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涉案毒品来源,全链条打击毒品违法犯罪。
依托咪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依托咪酯在未被列管前,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其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添加到卷烟烟丝中或者勾兑到电子烟油内,将依托咪酯制作成烟弹、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吸食的情况尤为突出。依托咪酯的危害在于,初吸时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后,会出现脾气暴躁,引起呼吸暂停等状况。长期大剂量使用,极易导致死亡。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 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贩卖依托咪酯烟粉、电子烟的,将以贩卖毒品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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