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Morningjournal消息,美国俄亥俄州发布声明,修订了《俄亥俄无烟工作场所法案》(Ohio Smoke-Free Workplace Act),其中新增了电子烟。这项自2007年生效的法律初衷是为室内公共场所提供二手吸烟保护,但当时并未涉及电子烟。
在2021年9月,俄亥俄州立法机关通过了将电子烟纳入该法律的立法条款。这意味着,任何人将不得在包括商业、餐馆和酒吧在内的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俄亥俄州洛林县公共卫生专员马克·亚当斯(Mark Adams)在新闻发布中表示:“洛林县公共卫生部门仍致力于帮助尼古丁用户实施戒烟计划。”
自监管规则进行复审并更新以来,俄亥俄州卫生部门正在采取多项措施,教育俄亥俄的商业机构了解法律的更新内容。这包括全州范围内的付费媒体宣传活动,以及向商业机构进行引导,帮助支持尼古丁用户。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