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来邮报8月14日消息,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允许三个民间社会团体继续对卫生部长Zaliha Mustafa和马来西亚政府提起诉讼,因为政府没有阻止销售电子烟烟油和向儿童提供电子烟。
早在6月30日提起的诉讼中,民间社会团体希望法院取消卫生部长将电子烟液体和电子烟凝胶从毒物清单中删除的决定,或者有效地恢复对此类产品的监管。
8月14日早,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旺沙烈听取并决定批准马来西亚烟草控制委员会、马来西亚绿肺协会和儿童之声私人有限公司的司法审查许可申请。
三个民间社会团体的律师埃德蒙·邦(Edmund Bon)告诉《马来邮报》,高等法院还听取了三个民间社会的申请,要求暂时搁置卫生部长 3 月 31 日发布的命令,以将电子烟或电子烟中使用的液体和凝胶从“毒物”类别中删除。
这三个民间社会团体希望将烟油和电子烟凝胶暂时纳入毒物清单,阻止此类产品公开合法地出售给儿童,直到诉讼审理为止。
根据书面意见,Bon 认为有必要暂时中止,因为免费提供的电子烟液体和电子烟凝胶对儿童健康构成危险,以及使用电子烟导致的肺损伤可能导致死亡人数增加等。电子烟和电子烟的使用,以及医疗费用的增加。
Bon 还强调,烟油的不受监管意味着此类产品中的尼古丁含量目前不受监管,任何水平现在都是法律允许的。
此前,民间团体声称,将电子烟液体从毒物清单中删除,据称是为了让政府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电子烟液体征税,并指出财政部已从4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对电子烟和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体征收每毫升40令吉(63人民币)的关税。Bon认为,公共卫生应该战胜税收。
8月14日,代表政府和卫生部长的高级联邦律师艾哈迈德·哈尼尔·汉巴利也向《马来邮报》证实,总检察长并不反对这一许可,而高等法院今天也批准了许可。据悉,高等法院将于9月 5日决定是否批准三个民间社会团体寻求的临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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