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电子烟正式纳入监管后,调味产品退市,烟草味成唯一主角,市场上吹起一股股“妖风”。
先是调味产品打着“奶茶杯”、“可乐杯”等名号,进行非法销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给国标产品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紧接着,市面上开始出现“草本雾化”、“中药雾化”等雾化产品,标榜其不含有尼古丁,具有“草本润嗓”、“调理肺部”等药用价值。
然而,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些产品显然不像厂家标榜的那样“人畜无害”、“绿色健康”,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据“新闻坊”微信公众号报道,上海市闵行区出现了销售“中药雾化器”的门店,其销售的所谓“中药雾化器”和电子烟非常像,记者在体验后表示和抽吸电子烟基本一致。
据报道,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了“非烟草制品,不用于传送烟碱”,也没有“药准字”或医疗器械标识。其主要成分为甘草、菊花、葡萄籽、薄荷、玫瑰花等,标榜“中药”多少有些牵强。
关于所谓“中药雾化器”是否涉嫌碰瓷电子烟,企业负责人也做出回应,称其完全不属于电子烟,因为里面不含尼古丁;实实在在的中药配方,是“有功效”的。
不过在产品包装上又看不到药准字号,而是食字号,企业称之为“食品级产品”。
那么,是否如企业负责人所说,不含尼古丁就不是电子烟产品,加了所谓中药成分就对身体有宜了呢?
显然,结论并不是这么简单就能推断出来的。
1、不含烟碱(尼古丁),也被纳入到电子烟定义范围
根据《电子烟》国标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系统”,无论含不含烟碱(尼古丁)都将纳入电子烟范围,同时规定不含烟碱的电子烟将不得销售。
从新闻报道来看,所谓的“中药雾化器”在工作原理、抽吸体验上和电子烟毫无二致。即使产品不含烟碱,也应纳入到电子烟管理。
2、所谓中药雾化,真的有益健康?
厂家标榜其产品是通过冷萃提取的中药配方,“不说治疗,但是有功效的”,至于具体有什么功效就不得而知了。企业负责人甚至说,“只要肠胃能合理吸收,就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不禁让人怀疑,雾化后是吸到肺里的啊,怎么会被肠胃吸收???
报道也特别采访了上海相关医师,电子烟雾化和医用雾化完全是两回事。
电子烟雾化是将烟油加热成水雾气吸进去的,医用雾化是通过超声雾化,还有空气压缩式雾化,将药物雾化成微小颗粒状。如果药物通过热加工,会使得药效失效。
所以只是食字号,而不是药准字号已经说明了问题。
对身体有益不是凭空臆断,不是加几个所谓中药的成分,而是需要有详实的实验数据来佐证的,否则就是以健康之名,行不法之实了。
当前,电子烟市场尚处于“转型阵痛期”,电子烟企用“举步维艰”形容都不过分。此时,试图以“草本雾化”、“中药雾化”来收割此前调味产品的消费者,多少有些“司马昭之心”了。
归根结底,还是要依法办事,不得有盲区存在,进而公平对待每个市场主体。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