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道,据ECig Intelligence报道,美国一家上诉法院在对营销拒绝令 (MDO) 提出质疑的案件中认可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对电子烟产品的管理授权。
总部位于纽约的Prohibition Juice对一项MDO提出异议,声称该机构缺乏法定权力来考虑产品在促进停止使用可燃香烟方面的相对有效性,而不是另一种具有相似健康风险特征和标签的产品。
但是,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裁定,根据《烟草控制法》,FDA有权确定产品是否适合保护公众健康,这意味着申请人必须提供有关调查的所有信息已经对产品的健康风险以及产品是否比其他产品具有较小的风险进行了评估。